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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步扎过以后,队伍有序地分成两排,两两配对,夏大姐带着马乐走过去,随便挑了一个手下,亲自做裁判,要他们对打一场。
手下觉得荣幸之至,竟有这等机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摩拳擦掌,霍霍欲试,马乐心态不同,紧张地扫量对手,觉得他比自己矮一头,也没有自己壮实,顿时信心十足。
一声开始还没落地,夏大姐的手下已经抬脚向马乐踢了过去,疾劲有风,马乐想都来不及想,只能下意识伸手去抓,竟然硬生生给捉了住,再往上一举,用力一甩,扔出了十多米。
夏大姐惊得张大嘴巴,看马乐的动作熟练程度,哪里是高手,简直就是高手中的高手,英雄情相依,不禁动了让他加入瓦岗寨的心。
“太棒了。”夏大姐拍手叫好,眼睛激灵灵闪烁,如若发现了埋葬几千万年的宝藏。
“侥幸,侥幸。”马乐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惊叹不已,实在太神奇了,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犀牛大象也就如此吧。
夏大姐的手下被摔得不轻,半个肩膀脱臼,胸口隐隐生痛,肋骨疑似折断,趴在地上站不起来,痛苦呻吟,哼哼叽叽。
喽喽们把目光聚集过来,齐刷刷地望着马乐,心想又见武林高手,一招一式一结果,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后来有人把摔伤的手下抬去了休息室,马乐羞愧的低下头,暗觉得自己害人不浅,不过那算是身不由己,双手不听指挥,完全潜意识做的。
“霸王,我现在对你充满浓厚的兴趣。”夏大姐皱着眉头苦思,心中埋藏一股疑团,绞尽脑汁依旧解不开,如此一位江湖高手为何却在陆宅做个马夫。
“夏姐姐,我现在也对你充满浓厚的性趣。”马乐做个下流姿势,羞得夏大姐在手下面前出了糗,脸颊红的像西红柿那般。
“服了你,脸皮可真厚,看来我以后得随身带把匕首。”夏大姐低声说。
“带匕首做什么?我又不会强行…。”
夏大姐抬手捂住了马乐的嘴,令他最后几个字胎死腹中,又狠狠捏了他一下。
“你怎么说的出来,好不要脸。”
“大姐,我想和霸王兄弟比试比试。”队伍中走出一个胖子,胸前肌肉比女人的还要大,走起路波澜起伏。
“好呀,咬金,我正好想见识见识他到底有多厉害。”夏大姐说。
“又要比!”马乐叫苦不迭,打架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坐下来平心静气玩象棋,真英雄绝不会轻易出手,更不会叫嚷打打杀杀。
“霸王兄弟,你这话是不耐烦呀,还是怕了?”
马乐这才注意到那人已经到了自己面前,如此肥胖的身材走起路倒还挺快,心有余悸,暗想定是非凡之人,定神问,“怎么称呼?”
“程咬金。”对手浑厚高音回答道,底气十足,毫不畏惧。
“混世魔王程咬金?”马乐问。
“程咬金是在下没错,不过没有混世魔王这个称号,但是听起来好像还不错,响亮又文雅,以后可以试试。”
“咬金,那再好不过了,算是压寨相公给你的封号。”队伍中又走出来一人,高高瘦瘦,面露嘲讽,他是瓦岗寨负责训练的总教头,名叫‘常唤’,傲慢无礼,看不起在他眼中是吃软食的马乐,因此故意把压寨相公四个字加了重音,响亮刺耳。
“来来来,比赛比赛。”夏大姐眼看马乐不悦,赶紧扯开了话题。
马乐咧开架子,暗想一定要好好打赢这场架,免得被他们看不起,以后受欺负,抬腿向程咬金踢去,没想到却踢了个空。
程咬金早已经闪到旁边,看马乐露出空挡,挥拳便扫来,马乐后仰身,侥幸躲过一劫,大惊失色,似能感觉到程咬金劲拳带动的风吹过皮肤,这要是结结实实挨上,非被打死不可。
两人大战良
久,足有半个时辰,都使出了浑身解数,可惜始终没有分出胜负,只好作罢,相互表示敬意,退到夏大姐两侧。
“常教头,霸王打的非常不错,以后可以给他在瓦岗寨安排个职位,负责些事情做做,免得浪费这身能耐。”
“好的,大姐。”常唤应声答道。
身披着羊皮,脸戴着面具,虚伪的人类,回答的虽然干脆,但心里还不知道怎么想的呢。
此时朝阳已经完全冒出了脑袋,火红红的照耀大地,炙烤的远处仿佛升起了尘烟,山外雾蒙蒙,模模糊糊看不清,风已停滞,气喘吁吁的两人,汗打湿了衣服。
“不知霸王兄弟师从何处?”二当家单雄信立在远处问。
这个问题把马乐难住了,师从何处,这他哪里知道,只能说,“无门无派。”
“厉害,原来是霸王兄弟自创的,真了不得,佩服佩服。”单雄信打心眼里敬仰好汉,向马乐拱手抱拳。
“自创?我怎么感觉像白眉道人的七十二路拳法。”常唤冷笑着说。
“经常教头一提醒,我也想起来了,确实有些像。”夏大姐拉了马乐一把,问,“霸王,这个怎么解释?”
“可能跟他学过吧,前些日子,我脑袋受了重伤,许多事情已经记不太清。”马乐急中生智,瞎编乱造。
“或许是没有正式拜师。”看气氛不对,单雄信赶忙打圆场。
“学了别人的东西,用了别人的东西,却还死不承认,未免太无耻了吧。”常唤咄咄逼人,得理不饶人。
“常教头,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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