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丽华是请了爱爱做伴娘的,恰巧结婚那天爱爱前一天和男友段无邪嘿咻时感冒了,现在还在医院挂点滴。火大的丽华又抓了会计沫沫充当伴娘,沫沫却死活不愿,几乎是跪地相求了,她的理由是:“我已经做了三次伴娘了,再做下去会嫁不出去啦”气得丽华瞪呀瞪的,最后又让路媛充当伴娘,可惜路媛说她形象不好,怕砸了场,也死活不愿。最后火大的tin斥责丽华:“没脑子的女人,遇到事儿就只知道像个无头苍蝇似地乱窜。这里不是有现存的伴娘人选吗?”
丽华c腰骂了回去:“蠢猪似的男人,既然有伴娘人选,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tin说:“我以为你应该能想到,但没想到你就是一胸大无脑的人。你的好朋友,冬儿不就是最好的伴娘人选吗?”
丽华看向我,募的双眼一亮,击掌,:“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
我忙摆手,说:“不行不行,我离过婚,连孩子都生了,不能再做不能了,会不吉利的。”
丽华不再说话,反倒是tin,他白我一眼:“拜托,你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怎么也如此迷信?”他拉过丽华,对她说:“我觉得冬儿也挺符合条件的,离过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你现在单身嘛。”
丽华被说通了,但我无法被说通的,但扭不过夫妻二人的死磨硬泡,最终,我只得硬着头皮穿上伴娘服装了。
丽华算是半个花店老板娘,这两年花店生意不错,手头也有不少的钱,tin是私人医院里的外科医生,薪水也满高的,这次办的婚礼还是满有档次的,身为伴娘,礼服也很漂亮,不是西式婚纱,而是传统的红s底料金s富贵牡丹及膝旗袍,说我挺适合穿旗袍的,穿起来很有古典仕女味。
我在镜子前转了一圈,确实挺满意的,红s的面料衬得白皙的肌肤越发粉嫩,胸前的蓝宝石项链有画龙点睛的作用,旗袍很挑身材的,幸好生过孩子后积极锻炼,恢复的还算不错,这身旗袍穿下来,还不显太肥。在镜子前转了几圈,连我自己都挺满意的。
丽华嫉妒得眼都红了,一下子摸我的胸部,一下子有摸我的p股:“岂有此理,为什么大家年纪相当,你的身材就那么好,我的身材就那么壮?太没天理了,你还生了孩子耶”
我气急败坏地打掉她不安分的手,嗔道:“今天你可是新娘子,就不能淑女一回吗?”
“新娘子都快被你比下去了。”
“那我不当伴娘总可以了吧”我作势要脱掉衣服。被她制止住,“别别,死女人,让人家嫉妒一下都不行吗?还好朋友呢?都不晓得安慰人家。”
我哭笑不得,“那你要我怎么安慰你呀?我不是故意要比你漂亮的,我的身材能这么好,也不是我的错”脖子被她掐住,她咬牙切齿面目狰狞地把我按在镜子前,“死女人,你就得意吧你。我决定了,我要减肥,我一定要变得比你漂亮十倍不止”
我快被她掐得喘不过气来了,忙摸了她的咯吱窝,她立马松开了我。
我捂着脖子直喘气,“不是我打击你,这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你这样的懒女人。我不知给过你多少美容秘方,可是你做了几回?还有,还有,都是新娘子的人了,还这么粗鲁,小心一点,千万别被tin瞧到了。”
她掐腰笑得张狂:“他早就知道我的真面目了,我才不怕他呢。哼,我都没嫌他懒散,他还敢嫌我?当真活得不耐烦了。”
我忍不住翻白眼:“是是是,你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还真是狼狈为j、臭味相投了。怪不得能走到一起。
丽华一方面嫉妒我的好容貌好身材,可另一方面,她又不怕我抢了她作为新娘子的风头,居然还让化妆师把我打扮得漂亮一点,在我抗议无效后,只得戴上与旗袍配对的紫金耳坠,宝石项链,白金戒指,碧玉手镯,胸前还佩有小巧玲珑又别致的蝴蝶别针。
只及膝盖的旗袍叉子开的有些高,走动间,若隐若现地露出大半边yù_tuǐ。并且穿旗袍可不能穿一般内k,那样会以臀部后边落下内k的印子,不大雅观,于是丽华又差人火速去买了条无痕内k,及无痕侧收的内衣。
偏丽华派去的天兵沫沫又不知道我的尺寸,一股脑儿地把内衣全给我拿了来,要我选择最适合的。我拿了34d全罩杯的府绸布面料的文胸穿上,终于穿好后,开始上装,盘头发,等一切弄妥当后,我这才走出化妆室,丽华等人惊艳地望着我,但过了会儿,又有的说我太漂亮了,会把新娘子的风采给比下去的。我在镜中转了圈,化妆师心灵手巧,这次的妆化的稍浓了点,但柳眉挺鼻,粉腮加樱桃小嘴,瓜子脸在晶莹的紫金耳环的衬托下,越发显得古典而迷人。
丽华上下打量我,很是满意,对tin说:“咱们冬儿稍微打扮起来,可不输给任何电影明星。等会儿得把你那些单身的同事多介绍几个给冬儿。”
我这才恍然明白丽华的用心了,感动与无耐并存,我说:“你只需当你的新娘子就成了,还管那么多g嘛?”
丽华嘿嘿地笑道:“你这么漂亮的美眉,没道理一辈子打单身吧?我听tin说,他医院里还有好多黄金单身汉,你可别错过了。”
我苦笑着摇头,单身的r子过起来多舒服,何必又进入围城自找罪受?
身为伴娘,我得全场陪同,客人并不是很多,都是双方比较铁的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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