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洋桃站在的熔岩上,全身闪烁着莹白色的光芒,纯白色的裙裾如梦似幻地飘荡,美丽得像个误入地狱的天使。我绝望地向她伸出手,她对着我笑,对着我说,“爱戎,我爱你……”
我惨叫一声,攀在崖顶的指骨断裂,心脏在胸腔跌成碎片,坠入了无尽的深渊——
一只冰冷的手拉住了我。
那一刻我恢复了神智,眼底的疯狂化为日光下即将消弭的薄雾。罗抱住了我,将我的思绪从炽焰烈狱里拉了回来。我们的身体仿若两具彼此相融的死魂灵。真是好笑,他紧紧搂着我,尽管身体冷得像块冰,却依然想要温暖我。
作者有话要说:【彩蛋】
《特里斯坦的血玫瑰》结局:
(口述者:罗)
得到了浸泡过亡灵之血的红玫瑰的王子,赶回了公主身边。但不知为何,他这次只觉身心俱疲,即使看到公主美丽的容貌也提不起精神。出乎意料,血玫瑰也没有唤醒公主的记忆。在公主与其他王子结婚的当晚,王子因空虚自杀了,他的鲜血浸湿了洁白的羊绒毯,淌成了玫瑰的形状。
他的尸首终于被公主发现。公主见到地毯上那枚干涸的玫瑰图案,突然便忆起了和王子相爱的日子,抱着王子的尸体痛哭。但为时已晚,公主将王子下葬,还是和当前的丈夫生活在了一起。
王子死后,变成了游荡的孤魂,在大陆日夜漂泊。有一天,他正在阴影下小憩,忽然听身后有人道,‘我找到你了。’
他转过身,曾经的亡灵在他身后凝视着他。但与“亡灵”的似人形态不同,这次对方也变成了和他一样的魂体。亡灵说,‘我爱你。’
王子默然半晌,说,‘你怎么成了这副模样?’
亡灵道,‘你给了我爱与生命,后将其取走,所以我也成为了亡魂,而不是亡灵。’
王子说,‘那你的诅咒是怎么回事?为何浸泡你鲜血的玫瑰没有用,而她见到我的尸体却记起了一切?’
亡灵叹道,‘并不是我故意要你死。荆棘公主的诅咒的确是将你遗忘,而解除诅咒的办法也是给她看世界上最美丽纯洁的红玫瑰。’
王子不悦道,‘爱情之血浇灌的玫瑰都不是世上最美丽纯洁的?看来你对我的爱也不过如此。’
‘不是。’亡灵注视着王子,道,‘在我心里,世界上最美丽纯洁的玫瑰,永远是你,王子殿下。’
从此,王子和亡灵作为两个亡魂,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end
【莱蒙:我必须揭露,这个故事的最后创作者用三四页的笔墨描述了王子和亡灵是如何进行一场黏腻咸湿的魂_交y,充分暴露了这是一本低俗色_情小说的本质。简直不可理喻。
罗:……
莱蒙:别用那么期待的眼神看着我,罗。】
(ps.这个故事本砣瞎掰的,权当一乐~)
第ur
“莱蒙·索尔”是我过去的名字。我猜没有多少人愿意了解我的过去。就如乞乞柯夫说的那样,会把人恶心得一个月吃不下饭。我过去的人生就像一坨被捣烂的屎,现在虽然也是一坨屎,但好歹是一坨带血味的屎。在我杀了上千人之后,我也会唾弃我过去那副蠢样子——然而我必须像确认破衣兜里唯一一块金币那样反复地确认它,以便能够确保我那股邪火不会被时间的细流扑灭。
庆幸的是,那火就一直在我的头发上燃烧。
我的童年充满了七弦诗琴的柔缓音色,午后花园的玫瑰香,从唇边吟出的诗句。哦,对了,还有我的宫廷教师们,以及我的哥哥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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