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雅是去年被招进夏氏的,上个月终于和夏氏签了合同,成为夏氏的正式员工。
虽然她的工作性质有那么点茶水小妹的意思,但是在其他同学还在奔走面试的时候,自己能够被一所大企业录用,程雅已经很满足了。
而且,她的老板很帅。
如果能每天看到她老板,让她端一杯子茶她也愿意呀!
刚进来的时候,程雅还以为那个年过四十的老板一定是地中海,啤酒肚的大叔——一般大老板都长这样嘛!然而当她看到真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大大的错了。
她的老板的确年过四十,也的确是大叔,但是,此大叔是一枚货真价实的美中年,简直惊为天人,当下将其奉为缪斯女神,後来得知他已经在二十年前就与妻子离婚之後,更是大加分——如此完美的男人,怎么能属于别的女人?
程雅觉得她老板是完美的,在她眼中,她老板就是一朵开在冰山上的天山雪莲,纯洁、高贵。
然而最近,程雅对雪莲的认知有了改观。
雪莲君喜欢吃草莓,很喜欢很喜欢。
早餐是草莓蛋糕加草莓奶,午餐是以草莓为主的水果沙拉,冰箱里常备鲜榨草莓汁,办公桌上永远放着一大盘草莓。
高雅冷艳的天山雪莲和甜美可爱的草莓——这是什么搭配嘛!她的缪斯女神呢?程雅混乱了。
这一天,程雅端着洗好的草莓,敲开办公室的门,老板旁边站了个男孩,估计是她去洗草莓的时候进来的,那男孩听到有人进来扭头看了看门口,脸上面无表情,看完了又扭回去。
把草莓端过去的时候,程雅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一下那男孩,心里很好奇他和老板是什么关系。
男孩看起来与老板的小儿子差不多大,也许还要小上一两岁,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小脸粉嫩粉嫩的,让人很有掐一把的冲动。
当然,就算把天借给她做胆,她也不敢镇上去掐的,把草莓放下後,她就出去了。
关门的时候,程雅眼尾的余光扫到她老板捏了一颗草莓,往男孩嘴里送,脸上是宠溺的笑容,如大海般深沉的双眸满含爱意。
程雅精神恍惚的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几分钟後,她终于忍不问旁边的女同事,里面那个男孩是谁——其实她是想问那个男孩是不是老板的情人。
正在整理文档的女同事抬起头来,说:“那个男孩是老板的小儿子。”
“咦?那是江乐少爷?”程雅大惊,“他、他去整容了?我上次看他明明不是长这样的!”
“江乐少爷是二儿子,这个才是小儿子。”
程雅先是点点头,复又惊道:“你是说,刚才那个是老板传说中的私生子?”
“什么传说中,这是人尽皆知的事好不好。”女同事白了她一眼,“全世界都知道夏氏的老板去年认回了一个失散多年的小儿子,宠他宠得要命,这个消息刚传出来的时候有记者跑去偷拍他,还有跟踪什么的。”
“是吗?可是我一点风声都没有听到唉。”
女同事点头,接着说:“你当然没听到,因为没过多久,那间报社就默默的倒闭了。”
“你、你是说真的吗?”程雅瞪着眼,“就因为偷拍他,整间报社倒闭了?天王巨星也没那么大牌吧!”
女同事切了一声,说:“天王巨星在老板眼里不过是浮云,刚认回来的小儿子可是他心尖上的一块肉呀!你知道我们老板最近为什么吃那么多草莓吗?”
程雅摇头。
“老板开始狂吃草莓的前几天,他小儿子来公司了,老板问他想吃哪种味的,然後他小儿子说草莓,”女同事眯起双眼,似乎在回想当时的情形,“之後,老板就成了草莓狂人。”
因为小儿子喜欢草莓,然後自己都狂吃草莓?这是什么逻辑呀!和这个一比,把偷拍的报社整倒顿时变得正常而自然了。
“可是……既然是小儿子喜欢草莓,那不是应该小儿子吃吗?为什么会是老板自己吃?”程雅怎么也想不明白。
女同事耸耸肩,说:“大概是因为爱屋及乌吧!”
看来老板真的很疼那个小儿子,那眼神温柔得,简直像在看深爱的情人。程雅在心里想道。
不过,狂吃草莓还是有点诡异。爱屋及乌这个理由实在牵强,即便是爱屋及乌,也不用吃那么多草莓吧?再好吃的东西,天天吃也会腻,整整一个月餐餐都是草莓,连她在旁边看着都觉得可怕了,宠儿子而已,有这个必要吗?而且吃草莓和宠儿子有直接关系?
当然有。
而且大大的有。
如果你老板告诉你,他吃那么多草莓,是为了争宠,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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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祁绍作为一个商界强手,当然晓得在激烈的竞争之下,继续保持中庸只会自取灭亡。尤其是竞争对手们都有各自的优势,而他在某些方面又略处下风,更加不能掉以轻心。综合所有因素,只有开拓创新,另辟蹊径,才能有望打败敌人,赢得胜利。
好比如现在。
餓渴的野兽那么多,猎物却只有眼前这个没心没肺的小孩。
夏祁绍对年纪这件事蛮看得开的,而且他的身体素质一向很不错,再加上保养得当,从外表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近十年,实在没什么好抱怨的。
然而,遇到林再再之後,夏祁绍开始在意自己的年纪。首先,林再再才刚过二十,其次,比起其他人,他的年龄是最大的,虽然从外表上来看他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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