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眉,何止见过,秦风十岁以前,每晚都是在他怀里睡着的,或许是习惯了,若哪天他没有抱着秦风,这小子肯定是睡不着的,心里百转千回,脸上也不过淡淡一笑,“上次在墓园是第一次见,不过以前在杂志媒体上倒是见过秦总很多次。”
他知道灵魂穿越对一直信奉唯物主义的秦风来说有多不可思议,他若说出自己是秦非雨而不是顾砚的话,秦风一定不会相信,相反,还会以为他只是为了秦家的财产才会这样说,所以,秦非雨很快就打消了告诉弟弟真相的念头,若是时机成熟,他会告诉秦风事实,而不是在这种两人才刚刚见过两次面的前提下。
“或许这样说很失礼,但是我总感觉你身上有我感觉特别熟悉的东西,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很多年了。”秦风一脸懊恼的模样,眉头轻轻的皱起。
秦非雨看不得他发愁,笑着调侃道:“秦总这种搭讪方式已经过时了。”
秦风表情一噎,有些慌乱的解释:“你别误会,我没有……”
秦非雨端了手边的酒杯抿了一口,享受一般的欣赏自己的弟弟脸上那种有口难辨的表情,“我没误会,我知道秦总对男人没兴趣。”
闻言,秦风像是松了口气似的,恰逢两人点的餐送上来了,话题便就此打住。
从前秦爸秦妈死后,整个秦家的重担倾刻间就压在了秦非雨还有些稚嫩的肩头,那时候他几乎每天都是在公司睡的,兄弟两一个星期也难得见上一次面,不过好在秦风那时候也比以前懂事了,又遭逢父母去世的巨变,整个家里很长一段时间都像坟墓一样寂静,后来秦非雨稳住了公司,又压住了那些顽固不化的股东们,这才有时间跟秦风沟通感情,却发现弟弟早在他没有注意到的时间里,变成了一个温润又懂礼貌的孩子。
从前的那些任性和娇纵已经消失殆尽,留给他的是一层温和的表象。
然后就是沈凤之的出现,他记得当秦风听说他与沈凤之在一起后,那副不敢置信的眉眼,秦非雨也是第一次发现,十五岁后变得温和有礼的弟弟其实还是当初那个任性的孩子,他砸烂了家里所有的东西,然后泡吧、飙车,连打架斗殴也不放过,秦非雨有很多种方法可以压制住这个已经发狂的弟弟,但是他什么都没做。
他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将他从酒吧找出来,或者从警察局里保释出来,晚上睡觉的时候像小时候那样将他抱在自己怀里,他从不对秦风的过激行为有半分指责,因为这是他的弟弟,是这世上他唯一仅存的亲人。
至于秦风之所以那么难以接受他与沈凤之在一起,大概是秦风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哥哥会是个gay吧,所以才一时无法接受。
后来,秦风大概也是闹够了,开始安安分分的读书了,秦风大学毕业后进了盛世娱乐,也搬出了老宅,秦非雨明白弟弟大了想要有自己的空间,便对这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两人每天都能在公司见面,倒也无所谓。
记忆里,仿佛从爸妈走的那一刻开始,他与秦风已经太久没有像此刻这般祥和而安静的同桌共食,这样静谧而美好的时光让秦非雨觉得眼眶有些发热,听见秦风的声音自对面传来:“其实,我也有一个非常爱的人,他也是个男人。”
秦非雨手里的叉子险些拿不稳,他一直以为秦风喜欢的是女人,怎么就突然冒出了一个男人来?
“他是这世上最优秀的人,是我心里最高的那座山,可惜,在我还来不及跟他表明心意的时候,他已经属于别人。”秦风的声音很低沉,像是群鸟从山头低低飞过的那种破空之声,秦非雨放下了正在切牛排的刀叉,望着对面的秦风,“那你有没有想过要把他抢回来?”
秦风笑了,有些苦涩又有些无奈,“他喜欢那个人喜欢得要命,就算我去抢也是抢不到的,还不如祝福他比较好。”
秦非雨听了这话不知是该笑还是该难过,他的傻弟弟呀,怎么就傻得这么可爱?难道他不知道,喜欢的东西一定要牢牢的握在手里才算真实吗?
若换成他秦非雨,他一定不会顾忌那么多。
就算自己爱的那个人不喜欢自己,他也要先把人抢回来,然后再慢慢的培养感情。
可惜他这辈子就爱过沈凤之这么一个人,而对方却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他不喜欢你是他的损失。”秦非雨端起酒杯看着秦风,“他总有一天会后悔的。”虽然不知道秦风喜欢的那个男人是谁,不过无论是谁,没看上他优秀温柔的弟弟,的确是莫大的损失。
秦风端起酒杯与他的轻轻一碰,唇畔的笑容隐晦而苦涩,“他永远都不会后悔,因为他已经死了。”
秦非雨心里“咯噔”一声,再去看时,秦风已经低下头去切牛排了。
第11章骄傲的人
一顿饭吃得还算尽兴,两人从餐厅出来的时候,外面的雨已经停了,秦非雨将雨伞收起来,看见秦风正看着他,眼神带着些惊疑,“你认识墨兰家的人?”
秦非雨正在费思他干嘛突然问这个,眼角就瞟见那辆熟悉的汽车开了过来,还是早上那辆,司机也还是早上那位,昂贵的宾利车门上有墨兰家的家徽,并不显眼,但是仔细看便能看见,怪不得秦风会这样问了,想必他也看见了那一朵代表着墨兰家族的茶花。
秦非雨看见程钰推门下车,缓步朝他们所在的方向走来,身上的笔挺西服将这个助理高挑的身材展
喜欢[重生]第一名模请大家收藏:(m.dmbook3.com),popo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