棵树,那自己就该是一条藤,附到树上不愿离开。余至瑶难得的早早闭了眼睛,仿佛有了困意。他没敢乱动,在熟悉而又温暖的气息中浮想联翩。
翌日清晨,何殿英照例出门办公。在宪兵队里溜达一圈,他接到了友美的电话。
他太久没有回家了,友美想他想得要命,然而又不敢直说。双手握着话筒,她很小心的笑道:“英雄和桃子闹了一夜,要找爸爸呢!”
想起家里那一对胖嘟嘟的活泼儿女,何殿英不由自主的也笑了:“那我晚上回去一趟。”
友美心中一喜,立刻又问:“晚饭在家吃吗?”
何殿英心不在焉的答道:“你把我那份预备出来吧!”
友美开心极了,放下电话便去命令仆人出门买菜,未等仆人出门,她换了衣裳也跟出去——伺候丈夫的事情,还是自己亲手来做为好。
何殿英把今天日程盘算的井井有条——中午就回新公馆去,带余至瑶出去吃顿丰盛午餐;下午进了医院,兴许就要住下不走;医院里自然不能让人摆开架势煎炒烹炸,余至瑶一旦住院,恐怕在饮食上面就要吃亏了。
和颜悦色的和同僚们混过一个上午,何殿英果然是乘车离开了宪兵队。五月时节,正是春光明媚;何殿英在车里坐的气闷,真想打开车窗吹吹春风,然而犹豫一番,他还是管住了自己的手。
小心驶得万年船,不吹风也热不死人。
余至瑶很茫然,周遭世界一片混沌,只有他一个人在沉沉的思索。何殿英把他领出公馆大门了,他也毫无知觉。
糊里糊涂的坐上汽车,他抬头环顾四周,视野是一片扭曲模糊。有声音在耳边响起,是忽高忽低的波浪冲击着他。他心中忽然生出极度的恐惧,似乎天地都颠倒了,人成了兽,对他嘶吼。
“哑巴,哑巴!”他仿佛是叫了,也仿佛是没叫。哑巴跑过来握住了他的手,他没有看到哑巴,可是依稀听到哑巴在哇啦哇啦的对自己说话。说的是什么,他没有听懂。
及至进了饭馆雅间,余至瑶依旧是惶惑。何殿英坐到他的身边,夹了各色菜肴喂给他吃,他面无表情的咀嚼吞咽,其实完全没有尝出滋味。
何殿英不愿离开雅间,即便是已经喂饱了余至瑶。其实余至瑶就算住院也没什么的,他满可以天天过去探望;但医院毕竟是医院,总像是余至瑶落到了别人手里。忽然探头狠狠亲了对方一口,他在一片未知之中,却又有了一点小小的期待和喜悦。
抬手挽住余至瑶的一条手臂,他歪着脑袋枕上对方肩膀。心思飘到极远极远的未来,他想自己这个跳脱的性情是改不掉了,等到两人将来都变成了老头子,余至瑶拿自己也一定还是无计可施。想象出两人那时白发苍苍的模样,他忍不住一笑。
在他充满生死yù_wàng的人生中,这段感情几乎显得美丽而突兀。人过中年之后,他越发明白了“情”的意味。问世间情为何物?他答不出,他只想永远和余至瑶在一起。
怀表时针指向下午两点,已经快要到了和医生会面的时间。何殿英很珍重的握住余至瑶的右手,带着对方下楼离开。余至瑶走得深一脚浅一脚,身体有些摇晃,因为依旧满心恍惚。
与此同时,埋伏已久的宋逸臣握紧手枪,开始从暗处走向大街。饭馆门前没有停车位置,何殿英不能即刻上车离去;所以此刻是他所能够找到的、最好的机会!
路边站着一群全副武装的保镖,正是何殿英的手下。他将在万弹穿身之前,枪毙何殿英!
在何殿英拉着余至瑶踏出饭馆大门之时,宋逸臣也快步冲向了大街正中。哪知就在这一刹那,余至瑶仿佛出自本能一样,忽然抱住何殿英转过身去!
背对大街抬起双手,就在他要推开何殿英的那一瞬间,枪声响了!
子弹带着雷霆万钧的力道,穿透了两人的胸膛!深入骨髓的重击让余至瑶向前踉跄一步,眼前的世界却是骤然变得清晰起来。
清晰,而又安静。一秒钟,像一万年。
周遭的一切全成了背景,他抬起的双手落下去,搭上了何殿英的肩膀。垂下眼帘看清双方胸前的血洞,他浅浅的笑了。
很好的结局,从来没有这样好过。眼中流出温暖的光华,他凝望前方轻声唤道:“小薄荷。”
何殿英一眨眼睛,流下一滴泪水:“二爷,你认识我了?”
余至瑶对他的小薄荷说道:“认识,一直认识。”
然后他力不能支的向前仆去,抱着何殿英倒进血泊之中。两个人的鲜血是那么多那么热,从血泊积成血海。他们相拥着漂浮在海面上,仿佛毕生都不曾分开过。
何殿英大睁眼睛望向天空,静静呼出了最后一口气;脸上的泪水还没有干,然而嘴角却是带了一丝笑意。
二爷当然认识他,二爷一直认识他。二爷天天在等小薄荷来,现在,小薄荷来了。
街上的死亡与骚乱,并没有立刻波及到幽静的何公馆。
友美为英雄和桃子换上崭新春装,又用毛巾为他们擦了擦脸蛋小手。
“你们要乖乖的哟!”她微笑着告诉两个孩子:“爸爸再过几个小时就要回来了,晚上我们一起吃大餐,好不好?”
未满两岁的英雄和桃子并肩站立了,奶声奶气的一起大声答道:“好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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