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趴在应周衣襟上,舔了舔手掌。
李朗本该借机再套问些信息,但看到小白时没忍住,蹦出了一句:“你这猫真是可爱。”
猫咪一双金色竖瞳,通体雪白,头顶却有个黑乎乎的“王”字,简直像是用毛笔画上去的一样,本该灵动十分,偏偏加了这一笔,又有几分憨傻。
应周揉着小白的脸蛋,朝李朗笑了笑。
虽然他蓬头垢面,但一双墨色眼睛清澈明亮,笑起来时别有流光溢彩,眼角向下,眼尾却又向上轻轻一挑,眯成一道月牙形,你要说美,很美,你要说俊,也很俊,春里清风,云间明月,不过如此。李朗做这一行已有十几年,见惯了人间好颜色,竟也为他这一笑晃了神。
只是这惊艳还未维持住片刻,只听响亮的一声“咕噜”,应周脸红了。
李朗心想今日可真是打瞌睡送枕头,想什么来什么,“我姓李,单名朗,还未问小兄弟姓名。”
“唔,我叫应周。”
“应兄弟,不如我请你一顿午饭?既是赔礼,也是道谢。”
“唉?这个……不大好罢?”
李朗笑起来,“相逢即有缘,我与应兄弟投缘,没什么不好的,还请你赏脸。”
作者有话要说: 赶紧给傻周找了个饭票,不然要饿死在路上了=。=
本文又叫《傻白甜流浪记》
感谢以下小天使的雷,达钦玛,云吸猫,有岸x2,瑞亚ry,爱你们,么么哒!
第4章第四章
两人返回李朗等人下榻的客栈,便看到方才见过一次的二毛从二楼房间中下来,见到应周时一愣,李朗解释了一番,又互相为他们介绍。原来二毛大名陈平安,小名毛子,与李朗一对表兄弟,方才在路上的妇人是二毛的母亲,也是李朗的姨母,患了痴病。二毛的爹刚去不久,李朗的母亲得了信,便让李朗去老家将妹妹和外甥一起接到京城去,也好有个照应。几人本该早上启程的,谁料二毛的母亲起了个大早跑出了客栈去,二毛醒来不见人,两人赶紧出去找,寻了一个早上才找到人。
应周心想,那位妇人说话时吐字利索,眼神清明,还能带着银子出门买饼,依他来看倒不像痴傻,不过他对凡人了解不多,也不敢乱下判断。又想到手上的伤口,这会还心有戚戚,左右看了看,不见那妇人,二毛道:“娘在房里午睡,我晚点再给她送饭上去,咱们三人先吃罢。”
李朗接过话头:“先让小二准备着,我带应兄弟上楼洗把脸。”
二毛点头:“我那里还有套干净衣服,娘不小心做大了,我瞧给应大哥应该能穿,我去拿来。”
李朗与二毛交换了一个眼神,“那干脆让小二打热水来,应兄弟好好洗个澡,再吃顿午饭。你不是要去京城吗?恰好与我们一路,不如结伴同行,也有个照应。”
应周十分不好意思,受人饭食,又受人新衣,还要蹭着上路,这恩情就大了。只是他眼下实在需要这些,尤其是食物,再不吃点东西,恐怕就要成为几万年来第一个被饿死的神仙了。他摸了摸鼻子,没舍得推辞,心想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临行前南灵塞给他的紫玉环据说能治百病,不如给二毛的母亲试一试,或许能把痴症治好也未可知。
小二很快打来热水,二毛放下衣服,同李朗退出去,把房间留给应周。两人回到二毛的房间,妇人盘着腿坐在床上,忙问:“如何?”
二毛道:“没想到是个缺心眼的,倒是一点也没起疑。”
妇人道:“莫大意了,上一回不就是差了那么点,叫人给跑了吗?这回可得仔细点,先骗到京城再下手,免得路上多折腾。”
二毛点头,“放心罢娘,朗哥的演技好,穿不了帮。”
李朗道:“也是巧合,他恰好要去京城,不然也没这么容易。”
妇人又道:“我仔细瞧过了,那脸没话说,二毛这次的眼光不错。”
李朗想到青年那笑容,心道这一回恐怕不只是不错,该是惊为天人。
二毛揩了揩鼻子,得意:“其他不能和朗哥比,就看人这一条,朗哥可没我看得准。”
李朗笑了笑没接话,三人又聊了几句,为防意外,决定下午就租车赶路回京城,早些把货交到,也免得夜长梦多。
计划好行程,外头小二来叫,说是饭菜已经准备妥当,请人下楼,李朗与二毛往外走,恰好隔壁的门也打开了,应周穿着二毛给的衣服出来,裤腿的地方有些短,露出唯一一双白锦暗纹的靴子来,是应周原来就穿着的,溅满了泥,与上头灰色的粗布衣服倒也不那么违和。一条麻织发绳叼在雪白齿贝间,两手抬起正在脑后束发,简单一扎,就将半湿的头发全扎了起来,他甩了甩头,将湿发甩至脑后,干净利落。
应周转过头来冲二人笑道:“终于清爽了,真是多谢二位。”
李朗与二毛齐齐愣在原地。
梳洗干净后的青年,皮肤白玉无瑕,有如檐上新雪,他的五官不算硬朗,却也绝不柔媚,每一分每一毫都拿捏得恰到好处,瞳孔颜色深沉却有神,没有雌雄莫辨,眉宇间有属于男子的英气,不大合身的衣服下,肩与腰的比例多一分则壮,少一分则弱,这样的身形,明明是男子,却让你想要拥之入怀。青年水红的唇角上翘,不娇不作,正如李朗方才所想,清风明月,非是这般虚无缥缈的东西不可,人世俗尘的东西全都不足以比拟。若一定要形容,除了一个“美”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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