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有弱水替沧海》作者:石上王白
文案
这文就是渣攻回心转意放下心里白月光爱上蚊子血这么回事儿
面瘫攻x人妻受,he
第1章白月光和蚊子血
顾解颐回到家,开电脑挂上扣,然后去洗手做饭。他下班后开着车先去了趟菜市场,把车停在路边上,一个人在菜市场里转了一圈。日已薄暮,菜都不怎么新鲜了,他于是只挑了一条大而肥的鲤鱼,想着回来给程臻做他最喜欢的糖醋鲤鱼吃。他弯着腰挑鱼的时候有个买菜常碰上的老大妈跟他搭讪,说又下了班来买菜呀?大男人肯下菜市场真不容易,这年头这么疼老婆的男人可不多见咯。他闻言,淡淡的笑笑,露出一侧脸颊的笑涡,轻声回道,他工作忙,家里事情主要是我担着。
这话说的没错,他跟程臻在一起四年,同居两年,他从来不曾管过家里的事情。从买菜做饭洗衣到换灯泡、修马桶,统统是顾解颐一人经手。
为这事,顾解颐没少跟他闹过,不过闹罢一个人的时候反思一下,觉得也不怪人家。怪只怪自己贱。当初程臻明明白白地跟他说过,顾解颐,我跟你在一起可以,但是我不爱你。不过我会对你负责,只要一天你不放手,咱俩就在一起一天。
顾解颐想,好啊,那我一辈子不放手。看是你先爱上我还是我先不爱你。
只是那时候的勇气和自信早就被日子磨得一干二净。现在如此过着,不过是鸡肋而已。怀抱着那么一点点的愿望不肯丢弃,似乎早已成了习惯的姿态。如何让他一时之间矫正过来。
饭做好了,顾解颐摆好碗筷,看了看挂钟,也没想着给程臻打电话。他摘掉围裙,坐回了电脑前。
「小米粥:解颐大大!在不在?」
「为君一解颐:嗯,什么事?」
「小米粥:是这样的,这周末是我家清风傻妈的生日,我们给他筹备了个歌会,求大大临幸!求献歌!」
「为君一解颐:……」顾解颐托着腮勾唇笑了一下,不知嘲笑的是这个不知事的小丫头还是自己。他跟清风朗日,路人而已的关系,硬要说,多年以前还可以算情敌。不过或许人家根本不屑于跟他做情敌,清风朗日可是程臻心里的白月光,他顾解颐充其量只是墙上的蚊子血罢了。圈里混的都对他仨那点破事知道的一清二楚,当年也是生生地闹了一场血雨腥风。
「小米粥:?大大不可以吗?是不是有什么难处?」
顾解颐忍不住恶毒地揣测了一下,这个丫头是不是清风朗日派来故意看他笑话的。这几年两人从未正面交锋过,也根本不用正面交锋,他一早就输给了清风朗日。他又笑了笑,想想自己周末的确是没什么事,于是回道「为君一解颐:好吧(n_n)」
「小米粥:撒花~有嘎达~~谢大大!」
这时候门响了,顾解颐从桌前离开,走到门边给那人放拖鞋,顺道又自我嫌弃了一番。
没办法,多年贱惯了,养着他的胃照顾着他的人,就是现在不怎么想跟他过了,还是改不过来。
“回来了。”
“嗯。”程臻自然地把脱下来的大衣交到顾解颐手里,顾解颐拿着大衣愣了一会儿,看着程臻边往里走边解着袖口的身影,有些微晃神。
说起来程臻也不愧是当年的校草网上的大神,哪怕奔三了,依旧身形挺拔端正,肩背开阔平整,眉眼间浸染了风霜,反倒比前几年更添几分味道。
大概是分手的念头在心里转久了,近来顾解颐常常会想到过去。那时候两人毕业后刚刚同居,也着实甜蜜了一小段时间。虽然是他顾解颐单方面的甜蜜,但现在回忆起来,跟心里的酸一比较,愈发甜的黏腻。那时候早上出门,顾解颐都会站在门边帮程臻打领带,细白的手指抚上他胸前暗色的花纹,然后被那人捉住下巴低头吻上一会儿。顾解颐笑着目送他下了楼梯,这才回到房里收拾碗筷准备上班。
想起来,虽然程臻心里没有他,倒是从不排斥跟他亲热。甚至是曾偶尔表达过他“滋味很好”的意思。不过这又能代表什么呢?无爱只有性,他们做起来照样很滋润。或许,这是男人的通病。
等顾解颐回过神来,程臻已经坐在桌前吃上了。他看着端着碗大口吃饭的男人,有些想问他周末歌会的事情,想了想还是忍下了。
问了又有什么意思呢?认识他这么些年,哪次清风过的生日歌会,程臻缺席过了?
不同的是,一开始顾解颐只是披着马甲混迹在成千粉丝中的程臻脑残粉一枚,而现在,竟终于能成为被邀请去歌会的嘉宾了。
见程臻穿着西裤衬衫就这么坐在桌前吃饭,顾解颐走过去敲了他一记。
程臻抬头,看到顾解颐皱眉,“起来起来!换居家服去!又要把西裤弄皱了,还不是得我给你烫!”
程臻本想像以前那样耍赖,可有一瞬间,心底却涌上一种名为心疼的感觉。他忽然很想伸手,帮顾解颐抚平眉间的皱痕。他所知道的顾解颐,总是淡淡的,少有情绪,但是面对他时表情却很丰富,也曾跟他大打出手,大哭大骂,也曾没心没肺地对着他笑。不过这些好像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了,在他面前,顾解颐越来越淡定,虽然仍旧烧得一手好菜,把他照顾的无微不至,可是却很久很久没有跟自己提过他心里的那根刺了。
顾解颐心里始终有根刺,那就是程臻不爱他,程臻爱周清朗。
对于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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