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一下有没有答错,毕竟大学最后一门课,挂了会显得很悲惨。
“我这是天生的技能,不学也能会,羡慕麽木小爷。”
“羡慕你个皮卡丘,赶紧的走,饿了。”
程旌今天穿了旧的羽绒服,不知道几年了。看上去有点落魄,还是帅成了一逼,果然穿的不好看,不能怪衣服。
木桀小声操了一句,伸手拦了辆出租车。
路面上都是积雪,清扫开了都是冰,出租车司机开得很慢,跟走路没啥区别,以前半个小时今天开了一个小时才到小区外边。
大雪下得突然,木桀还想着阳台上的吊兰估计冻死了,没想到程旌给他盖了件破衣服,还好好的活着。
“真难得你还会关心它们。”木桀想不到夜里下的雪,程旌还能起来给吊兰盖件衣服。
衣服是程旌早就不穿的衬衣,虽然薄,已经足够让吊兰活着了。
程旌看了一下冰箱,好像没什么菜,只有前两天吃剩的半颗白菜趟在冰箱里。
“你也就给它们浇过几次水,它是怎么活下来的?”程旌鄙视的说“冰箱里什么都没有,小区旁边好像有个火锅店,这么冷,去吃火锅吧。”
今年就刘扬请吃饭的时候吃过一次火锅,冬天开始都还没吃过,木桀重新把吊兰盖起来,准备去吃火锅,表现得很兴奋。
“附近那家火锅店看着不咋地,我们去远一点的吧。”木桀说。
“去哪里?”
“北市区广场上有一家自助,还挺不错的,我喜欢他家的腐竹,就去那里吧。”
又打了一次车去广场,火锅店都是人,木桀和程旌在门口等了快半小时才有空位。
汤锅一上来,木桀就迫不及待的去端了一堆吃的,汤没开就往里倒,让菜连着汤一起翻滚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嗯,今天为什么这么多字呢,为什么呢?
谢谢啊啊啊的炸弹,保护好肾,都还年轻。
以后有鼓励,评论收藏暴涨就加字或者双更。本来打算双更,发现这张字太多了,下一章标题我都想好了,下雪天,好犯二连在一起。
第39章好犯二
木桀爱吃腐竹和竹笋,端了好几盘,一次全部下了还没吃够,程旌又去给他端了几盘,吃到木桀肚子鼓起来才作罢。
程旌下了一些蔬菜,给木桀夹了一筷说“吃点蔬菜,火锅热。”
“小爷吃一个月火锅也不上火!”木桀虽然说,还是乖乖的把程旌夹到碗里的蔬菜吃了,去拿了两罐喝的。
回桌子的时候,程旌身边站着一个人,身材好,背影也很好,木桀觉得好像哪里见过。
走到离桌子不远的地方,木桀才才从背影看出站在程旌面前的姑娘是谁。王羽佳,财大食堂里曾经见过一面,追过程旌的美女。
程旌身边的女人还真不少,一个邱渺渺,一个王羽佳,还有不知名的n多追过程旌的美女,没准程旌还真和谁谈过也说不定。
木桀把椰汁放到桌子上,笑的跟二百五似的和王羽佳打招呼“哟,学姐,这么巧啊。”
王羽佳转头看了看木桀,眼神似乎在思索哪里见过木桀,半天才恍然大悟“哦,程旌体校的那个朋友,我见过你来着。”
“谢谢学姐还记得我!”
木桀现在对接近程旌的姑娘都抱有敌意,所以对王羽佳也没什么好脸色,放下椰汁就低着头吃菜,程旌打开一罐椰汁,客气的对王羽佳说“学姐,我和我朋友吃饭呢,确实不方便,你们自己吃吧,也没我认识的人,我就不去了。”
王羽佳是过来请程旌过去一起吃的,本来以为快毕业了,好歹也是学姐,程旌应该不会拒绝,没想到程旌一点面子也不给,直接说没认识的人,明明都是以前见过,有的甚至是关系还不错的学长学姐。
“程旌,就算你拒绝过我,但我也不是咬着不放的人,只不过过来请你去和大家聚一聚,有那么难吗?”
别说今天木桀在,就算木桀不在,程旌也不会去,过去了就是听着一桌子的人说王羽佳如何好,然后当红娘,程旌烦这个。
锅里的菜都已经吃完了,木桀喝了两口椰汁问程旌“饱了麽程大爷。”
程旌对着王羽佳点点头,先站起来去付了钱,然后和木桀一起离开了火锅店。
走下楼,木桀裹紧身上的羽绒服,原地蹦了几下取暖,走在程旌左边用肩膀碰了程旌一下,很没底气的问“你,为什么不去?”
程旌转头看着木桀,挑了下眉,把木桀的手拉过来和自己的一起塞到羽绒服口袋里说“没什么,就是不想去,我这人就这样,拒绝过就是拒绝过,没有以后一说。”
木桀一笑,嘻嘻哈哈的说“看来小爷拒绝你的时候你很受伤啊。”
“当然,木小爷,你是第一个拒绝程大爷的人,也是第一个让程大爷小心乱颤的人,高兴了吗?”
“程旌,你大爷的你真恶心。”木桀手在程旌的口袋里抓着程旌的手,咧着嘴往前走。
两个人没忙着打车,慢慢往前走了一截,大雪的天,这个时候除出来吃饭的,基本没什么人,木桀大摇大摆的抓着程旌的手,一脚一脚的踩着冰往前走,走一下蹦几下,心情非常好。
路面上都是冰,特别是靠近花台,以前积水的地方,厚厚的一层冰。
木桀走几步踩一下,走几步踩一下,非要跺脚把路边花台下边的冰剁碎才高兴。
程旌拖着他把他拉得里花台远一点,吼道
喜欢打架不如谈恋爱请大家收藏:(m.dmbook3.com),popo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