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无法忘记的最初的悸动……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大放送
第10章番外4
转眼到了高三,我和他的生活轨迹逐渐,逐渐错开了。
不过,偶尔会听到肖力说起他的一些事;偶尔会从窗外看到他运动的身影;偶尔会在走廊里听见他朗朗的笑声……
不知不觉,我把这些偶尔当成了一种习惯。
就像用杯子装满一杯清水清清凉凉地喝下去,感觉身体需要它,感觉自己健康和愉悦,从此认定它是个好习惯,所以愿意让它在白天不断地重复……
而夜晚,他存在于我的画中。
以绿色为主要色调的画,有短发少年在树林里;画了红色山坡的画,也有同样的少年在里面…他以那样的姿态存在于我的画中,就算只有小小的背影,那人也是他,他存在于我的画中。
这些都是在夜晚我想他的时候画的。
我想他?是的,我常常想他,没有怨恨,甚至没有原由的想着他。
想着他那浅浅的笑容,眼睛里亮闪闪的,像是阳光的碎片在晃动。
想着他的肌肤贴在我身上的湿热触感,心里便会有股无法形容的感觉,像蒸汽一样不断往上冒…
我明知道这样的想他有些不妥,也曾无数次地把头扎进冰凉的水中,想让自己清醒,也曾无数次地问着镜子中的自己:“李振云,你到底是怎么了?”。
可我仍无法控制自己的内心,我对他的思念,日复一日地强烈。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我对画里的他说出那句“我可以喜欢你吗?”
在那电光火石的瞬间,我被自己的言行吓到了,我终于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我的心变得卑微了,他变成了我的心魔。
之后很长的一段日子,我都极力地回避着这个早已洞悉的真相。
因为像我这样只想过平静生活的男子,如何承担得了这样错综复杂的感情?!
我不知道一旦事实被摆在台面上,我该以怎样的心情去面对?
有人说过,喜欢就像种了一种无可就药的毒!是件没法解释的事。
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是太平盛世;有的人即使粉身碎骨也换不来功德圆满。
我常想,如果我没有和他发生那件事,我会不会是属于太平盛事的那种人?
可后来我发现,那个周日的肌肤之亲只是一个导火索。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是喜欢他,看着他那忧伤的神情,我感觉他比我更寂寞,更孤独。所以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他。
高中时期最后一次见他,是在毕业典礼上。
那天他站在我的左前方,典礼进行了50分钟,我就这样看着他50分钟。
他身上的白衣,像午后的阳光一样穿透我的眼,有一种火辣辣的疼。
典礼结束后,我在角落里目送着他一步一步走出校门,感觉阳光在一寸一寸远离我。
有一瞬间我好想跑过去告诉他这一切,然而我什么都没有做。
我想可能喜欢一个人就是这么一回事吧。必须压抑自己的感情,让他自由,这样才不算自私吧。也许一切会慢慢过去,然后从此就这么结束了。
那个晚上,我喝了平生的第一杯酒。
我以这样最麻木,最无奈的方式来埋藏这段没能说再见的悸动青春……
上大学之后,我逐渐明白了同性恋的一些事。
我不是见到男人就喜欢的同性恋,只是我在乎的,深爱的那个人和我是同样的性别。
像我这样性格孤僻的人,总是活在别人的影子里。没有忧伤,也没有真正的快乐。
可和他相遇后,我才觉得自己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就算他曾带给过我耻辱的伤痛,我也一点没有怨恨过他。虽然为他伤过心,虽然为他流过泪。可这些对我却都是弥足珍贵的,我不再用别人告诉我要做什么,该做什么。我有了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感情,自己的喜怒哀乐。
我终于活在了自己的世界里。
而他在我世界里留下的那些记忆,似乎不太容易抹去,在他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才知道,在我心里,他的存在有多么重要。
可是,他是天上的飞鸟,我是水中的游鱼,当飞鸟飞过鱼儿能看到的天空,一切就该结束了。而鱼儿对飞鸟的爱也像水中的气泡一样,胀大之后就会破灭…
想到这些,我有些释怀,我把有关他的那些画藏在箱子底下,像藏起一段泛黄的岁月,然后泪流满面。
大学二年级的寒假,父母命令我回家一趟。说是给我介绍个女朋友,名字叫周秀,是大学里的助教,大我三岁。
她的样子和她的名字一样,中规中矩,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笑的时候不会露出牙齿。她很勤快,第一次来我家见我时,就帮我母亲做饭,还把地板擦得干干净净的。
我没表态。父母却是很满意。照他们的想法,我和她相处几年,等我毕业后,成家立业,养育后代,然后余生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下去。
我是懦弱的,懦弱到连反驳他们的勇气都没有。
那一刻,我特别想念他。他的自由,他的反叛和他的一切一切。
我永远都成为不了他。
把周秀送走之后,我意外地在车站遇见了王晓勇。
虽然曾经是冤家,但在情绪低落的时刻遇见一个熟人,心情还是愉悦的。
他说有同学聚会,问我来吗?我想到他可能也会去,便有些犹豫。
随口说了声,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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