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疑惑,但郎君既然没有对他的信物表示出鄙夷,还很欢喜。于是公子也很欢喜。
公子显然忘记了,族妹同自己说起这样一种习俗时,所用的主语是“我们姑娘”,对象是“我们姑娘的情郎。”
然则,身为王都第一士子的郎君,显然地非常熟知国家的风俗。
郎君觉得,公子其实向来面皮比较薄,如此已是很了不得的明示了。
郎君很欢喜,在接过银枪时,在心里思忖,他从战场回来之后,该如何剖白心迹,又该如何打点上下,好让他们在一起阻力没那么大。
——
只是终究没能回得来而已。
2
行军途中,一日突降大雪。军队就此扎营。
王都地处内陆,为中原之都,气候也是温暖居多。
兵士从未见过如此大雪,俱是目瞪口呆。
郎君掀开黝黑的幕帐之前,老者端坐在大帐深处,一片浓黑,只有看着郎君的眼睛微有亮光:“前路险阻,郎君何如?”
“惟死一搏尔。”
郎君掀开了帐帘,大雪吹了进来。
雪兆不详。
郎君召集三军,道:“巫即老人占出大雪乃瑞兆,赐吾等掩障,不为掩阻,反而加益。”
三军振奋。
郎君一人去了哨楼。
四野一片白茫茫。
哨兵以为大帅来巡查,道:“并无异状,大帅宽心。”
郎君却问:“家中可有妻子?”
“有的,有一妻二子。”哨兵愣了愣,答。
郎君笑了笑:“想他们吗?”
哨兵果断摇头:“不想。有大帅在,我们很快就能回去了!”
郎君神情一顿,面容微肃;“会带你们回去的。”
郎君要下楼的时候,哨兵突然又喊住了他。
“……”哨兵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想的,只是不敢太想。不然晚上睡不着。”
“是么。”郎君朝他微微笑了笑,哨兵却知道大帅并非在对自己笑。
“我很想他。昼夜不息,思之入骨。”
3
首战初捷。
一支二十人骑行队冒雪潜行,在雪漠中行走,只要不被冻死不迷失方向,就占据了有利之机。郎君带三千军士去援阵,杀敌上千,差一步就取下敌将首级。
次日阳光初露,冰雪消融。
郎君在读信。他手腕受了点伤,军医要他不要太动弹,所以他一只手臂吊着,一只手拿信,翻页就拿嘴唇翻。
郎君不要人帮着拿,更不要人代读。
这是一封从王都来的信。
信里说王都花朝节快到了,诗酒会,赛花魁,游园会……朝野街坊都在谈论,没了第一士子加彩,花朝节怎么算得是花朝节。
王都里甚至掀起花朝节前,大军就能回拔的传言。
末了,信后还有一句:“委实无知,三郎过耳即忘。”
郎君忍不住含笑,过耳即忘,那怎么三页信笺,就写了三页他花朝节要回王都的传言呢?
郎君铺开纸笺,立在桌台前。郎君微微偏头,思忖要如何回信。
帐外突起喧哗之声,紧接着有人报帐:“大帅,将士们适才发现了个新奇玩意儿,想与大帅您把玩把玩。”
那是一双白腹赤尾的鸟儿,引颈相交,耳鬓厮磨的模样。
大约是雪下得太急,交尾的鸟儿甚至还没来得及分开,就被冻住了。
鸟儿被封在透明的冰雪中,犹如生时。
“据说这是此地瑞鸟。”副将说,“看来果然天佑我军。”
郎君以指轻敲冰层,微微沉思。
副将一定不会知道他们的大帅正在想的是,要如何把这双鸟儿运回王都,且要如何在那人知道这双鸟儿是在干什么事之后,迅速有效地安抚那人。
“如此极好。”郎君含笑说了句。
副将欣喜万分,对我军前途更加怀抱希望。
郎君最后决定将这双冰鸟存在冰盒,放在大帐里,等他率军回城,亲手将双鸟送给那人。
他想亲眼看到那人知道双鸟正在进行交尾,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想必他都不会忘记。
——
而后郎君身死,营帐火光冲天,帅帐里冲出一双白腹赤尾的鸟儿。
鸟儿飞向的是王都方向。
4
做了鬼的贵子,本来也是非常清贵的。只是山里新来了一个家伙之后,清贵的贵子就越来越不清贵了。
公子那身广袖白袍,不明原因,坏得已经穿不得了。那个新来的家伙从山下小镇里,搞出一套衣衫给公子穿上,套头衬衫和牛仔裤,一点也不清贵。
公子显然也很不愿意。
那是他唯一剩下的天丝锦做的衣服了,虽然因为某种原因,碎成了一条条,但他稍微修补修补,就又能穿了。
那家伙把公子从头到脚看了一遍,确定公子只有脖子以上露了出来,当下表示很满意:“三郎,你那一身就是全球限量款,哦不,应该是全球独一款。咱们不做拉仇恨的事,对吧?”
拉仇恨,拉山里一群走兽和鸟的仇恨么?公子扭头就要走。
那家伙摊了摊手,老实承认:“好吧,只是你每次都不扣衣带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很难把持得住的。”
最主要的一点,那家伙最后残存的一点当年名士的操守使他还没好意思说。
就算是鸟兽,他也不想公子的任何一点肌肤,被除他之外的人看到。
之后,公子就再也没有提过要穿回他那身天丝锦的衣袍的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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