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故事by烟狗
1
包仁杰是个警察,刑警。
包仁杰长得实在不像个刑警,个子虽然高,但是瘦,很瘦,瘦得像根竹竿。脸色苍白,是那种白得有点病态的,几乎透明的白。头发一根一根地像针一样竖在脑袋上,看起来像个倒立的板刷,让人有一种蘸油漆刷墙的冲动。
不光是长得不像,包仁杰本来也不是干刑警的料——谁听说过哪个警察见血就晕的?真是枉空了这么硬气的名字。
说起来包仁杰会干上这一行,完全是拜他那位过了世的老爸所赐——至今警界提起当年那位铁面神探包大队长一个个还都肃然起敬。说是虎父无犬子,所以,还没等包仁杰读完中学,警校的录取通知就已经送上门来了。
包仁杰其实还算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是子承父业的材料,本来打算婉言谢绝人家的美意,可是父亲的得意门生、如今是包仁杰就替他填了表:这是你爸爸的遗愿!我一定要替他了却这个心愿!
说得好象包仁杰不点头就是十恶不赦的忤逆不孝,搞得包仁杰再想说话都来不及,其实包仁杰一直怀疑老爸到底有没有过这么个遗愿?毕竟老爸是出了名的神探,应该不至于连这点洞察力都没有,怎么会想着让一个杀只鸡都手脚冰凉的儿子继承自己的事业呢?所以了,老爸临终前说的那句‘做个最优秀的刑警吧’十有八九是说给妹妹听的,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可是如果是这样,那么那句‘做个最优秀的幼儿园老师’难道是说给自己的?包仁杰越想越糊涂。
不管怎么样包仁杰最终还是从警校毕了业,虽然说成绩不是太理想过程也稍微曲折了一点,反正包仁杰是继承了老爸的遗志,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唯一不太合适的就是制服的问题,包仁杰的身材实在太特殊,现成的警服没有合适他穿的,不是过长就是过肥,搞得老远看过去总让人以为是一套警服挂在衣架上在街上游荡。
解决这个问题的是王志文,他也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套包大队长年轻时穿过的警服,别说,还真是合身,严丝合缝地把包仁杰衬托得神采奕奕,颇有神探当年的风采,让包仁杰自信了不少。只是那身制服年头实在老了点,是最早那种白大褂的款式,让人很容易就联想起改革开放初期的反特片——还是那种黑白色,响着很糁人的背景音乐,特务头子不是代号老k就是黑桃皇后的烂片子。
王志文照着那套旧制服的尺寸给包仁杰把新制服进行了再加工,从那以后,包仁杰见着王志文就不再叫‘王大哥’而改称‘王队长’了。
本来刑警大队不是包仁杰进得去的地方,问题是包仁杰在学校的成绩实在太突出,搞得别的部门都不敢收留这小子,结果就是谁捅的漏子谁收拾——谁叫你王志文当初打着包票硬把人家拉下了水呢?
包仁杰出勤的第一天就闹得警队上下鸡飞狗跳,具体过程咱就不叙述了,好歹得给老队长留点面子是不是?反正是全市的医务工作者都知道了,以后救护车出任务的时候要留个心眼,别看见有警察倒在现场就以为人家因公受伤了,说不定只是吓昏了而已……
这次事件让警队人人无语问苍天,连挂在墙上的老队长的相片都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甚至有好事者暗地里对比包仁杰和老队长的dna,想弄明白是哪一段基因发生了恶性变异……最后大家伙终于从包妈妈年轻时的照片上发现了端倪,这位当年的大美人路过一个车祸现场时昏厥在刑警队长的怀里,成就了一段英雄救美的fēng_liú佳话——可见所谓英雄美人的结合绝非表面上那么完美,而所谓‘老鼠生儿打地洞’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最抬不起头的当然是包仁杰本人,尤其是当他听说自己是被本已负伤的王队长亲自送上救护车的——据说王志文当时很是神勇,一只胳膊差点就废了还用另一只胳膊把包仁杰托上了车,那姿势和神态决不亚于董存瑞托着炸药包喊“为了新中国,前进!!!”
从那以后包仁杰就觉得自己有点喜欢王志文了,注意,只是有一点,一点点而已。小说上说的那些什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一见他就心跳加快之类的症状全都没有,最多就是本来就抬不起来的脑袋垂得更低了一点而已。
而王志文对此全无感觉,哦不是,也不是全无感觉,至少后悔的感觉是有的。王队长发誓以后再不能随便为了所谓的遗愿就稀里糊涂地打包票,早知道老队长死的时候装一次聋子不就什么麻烦都没有了?
说包仁杰是个麻烦,这话一点也不错。警队上下众志成城,纷纷表态——队长,咱上有老下有小,如果你派包仁杰给我搭档……咱也不说什么了,回头我老婆会来跟你谈的……
于是,包仁杰就成了王队长的忠实搭档。这让王队长很羡慕那些结了婚的同事,他第一次知道了有个老婆是这么美好的事情。
所以,王队长也开始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以便于以后跟上司讨要办案经费的时候能再理直气壮一点……
刑警大队年轻有为风华正茂的大队长想找老婆的消息传得很快,警局里的官太太们从来都对做媒的事情最为热心,再加上王队长对未来的另一半要求很低——长得难看点没关系,王队长充分吸取了老队长的教训,英雄难过美人关啊。于是,很快的,王大队长就有了个革命路上手拉手的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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