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西臧开场一曲唱罢,直接将气氛推向高潮。全场欢呼尖叫,仿佛不是擂台,而是夜店,十二点,最是浮夸的销魂时刻。
艳到极致,媚到蛊惑。
听众都被妖魔化了,公西臧只是一脸禁欲地站着,你自狂欢我自安宁,装x姿态十乘十。
“这一首是公西臧的自选歌,他用这首歌出场,真的出人意料。”贺菱琪连连称道,“不过也是将自选歌的优势发挥到极致。按照规定,小路也是要等到公西臧出场,才知道自己要唱的歌。但他之前再如何准备,也不会知道公西臧会唱这首歌的。”
这不废话吗?这家伙现在还一脸禁欲呢,居然舍下脸面去唱艳情歌,谁会想到啊。元希在心里吐槽,面子上只是眼巴巴看起台下。
听众现在还在为公西臧欢呼,没人期待路语茗重唱这首《红唇白齿》,直到路语茗走上台来。而路语茗身后,传说中的乐队却没有出现。
乐队演出是需要排练的,而临时被通知的曲目,自然只能由路语茗独自应战。
路语茗今天打扮轻松又休闲,暗红色t恤,牛仔裤,板鞋。他好像只是来参加一次野炊,或者只是随便散步到这里。一点成王败寇的自觉都没有!
舞台只是自家的后花园,漫步于此,优哉游哉。
路语茗对艳情歌无法超越的回答开始,歌声悠然。靡靡飘忽的乐曲被歌声沁入,变成了乌托邦似的美好家园。如果说公西臧的歌声描绘了一群袒胸露乳的绝世尤物。那么路语茗的歌手里,走出一位公主,怡怡然,优雅高贵漫步云端。凡人见她,只想跪拜脚下亲吻裙边。
矛盾的美感,奇妙的组合,诡异的颠覆!
一首艳情歌,同样的乐曲、同样的音响,却因为唱歌的人不同,完全被改头换面,失去了淫靡。
“红唇白齿,蚀骨灼魂。”
路语茗现在的嗓音不及公西臧,偏偏让人生就一股错觉,路语茗的声音比公西臧干净百倍。
曲罢,开场时妖冶的疯狂已被净化,众人心里只有乌托邦和公主的裙边。没有欢呼鼓掌,众人心里只有一丝惘然与遗憾,这歌居然这么快就结束了!
半晌,贺菱琪感叹:“第一首歌就让人震撼。公西臧颠覆的是自己,小路颠覆的是歌。比较起来,还是自己难打败。”
舞台上的大屏幕上立刻显示出嘉宾评委投票,贺菱琪的一票给了公西臧。
“不刻意,不卑贱,干净纯粹,相由心生呢,歌也是心声!我选小路。”元希不买贺菱琪的帐,大胆地对着干,“而且小路居然将《红唇白齿》唱成了灵魂布鲁斯,我很期待他下面要怎么唱这一首爵士乐。”
爵士乐是布鲁斯和其他类型音乐糅合发展的产物,对技巧要求高,并且更要求有特殊的嗓音。
这首歌由现场观众选出,节目组提供歌单时也附注说明过爵士乐。现场观众更多人选这首,自然是带着点让路语茗出丑的想法。特殊嗓音,正是路语茗现在缺的。
第二首歌依旧由公西臧先行。
公西臧撞到《ju》好像天上砸下了大运,他的嗓音独特是公认的,爵士技巧更是专门练过。而公西臧练习技巧的时候,就是用的这首《ju》,甚至自己乐队即兴的爵士演奏也被录下来作为伴奏带!
公西臧立刻要求这首歌不用现场乐队,而是用自己带来的伴奏带。
节目组有些尴尬,本来号称绝对公平,这次怎么能使用自己带来的伴奏带?但公西臧却坚持要用。副导演只好去征求路语茗方面的意见。
“伴奏带?这公西臧怎么这么多幺蛾子?”吉如有些诧异,“不是说只有自选歌的伴奏可以自己做主吗?”
“爵士乐要想出彩,除了歌者,还有伴奏也要出彩。如果伴奏有即兴出彩的表演,那对我们就太不公平了。”苏九从技术方面表示不同意。
倒是路语茗想了想,笑着说:“好啊。不过他要用伴奏带,公平起见,我也要求用自己的伴奏。”
“这个自然可以。”副导演立刻点头,得了同意,兴高采烈地要去复命。
“等等。”楚修宁叫住副导演,“我们这边同意可以,你让公西臧自己上台对着镜头要求。”
“这么复杂做什么?到台上让观众都看见,会破坏他的形象吧?反正伴奏带而已,观众不一定听得出来啊!”副导演为难。他现在是一点都不想和公西臧说话。
“形象管理,公关考虑。”楚修宁配合路语茗,“谁让他自己提出无理要求的?上个台都不敢了?”
副导演蔫蔫地去找公西臧。没想到公西臧真的缺了一根筋,自己上台,在观众面前要求使用自己的伴奏带,并且表示路语茗不服的话,也可以学他用自己的伴奏啊。
用就用吧。观众更在乎的是视听享受,公西臧唱爵士的技巧精湛,伴奏优质,各种乐器配合精妙,两厢配合异常有趣。
“公西臧对这首歌的处理真是不一般!不愧是路语茗之后最有潜力的新人。”嘉宾席上已经炸开了锅,相比较《红唇白齿》,爵士乐才是职业歌手可以专业范畴。
对爵士乐,嘉宾中没人能比梁阳更有发言权。再者梁阳虽然也听人说起公西臧的做法,但他更是在这个节目上目击过路语茗揍于茂。他反而对路语茗的感官更差一点,现在毫不吝啬地夸起公西臧来:“他唱爵士的技巧太好了!颇有新奥尔良爵士的真传,热闹、激烈、充满生机。《ju》本来就有写怀旧情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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