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梦苑。”这是小安对我说得第二句话,梦苑是梦玉住的地方,桂香明明说离仲去了她们那里——刚回来就往她们那里跑,梦玉就那么漂亮么?
小安不说话,我低头想了想,把自己的白色衣衫拍了拍,又抚了抚头发,问:“够不够气质?”
当初红蜻教我的东西我差不多都忘了个干净,不过只零乱记得几样表面功夫,用来做个样子。我自己知道,做男宠也是要有天分的,很明显我这样资质平平的人,气质不出尘清高飘飘若仙,相貌也不美艳魅惑,性格不可爱灵动,就连一双眼也不属于那种“一泓秋水见之惊艳”的标准男宠眼,就算学了些装饰门面的东西,也是东施效颦,没有什么效果。
反正离仲对我就是那个态度,不会多看一眼,多说一句话。
不过我就喜欢看他,喝饱了茶水,脸一抹,就开始支使小安,“走,看人去。”
当然不是明目张胆的看,被离仲知道,一定会不高兴,虽然他从来不对我发脾气,可是那种冷冷冰冰的样子很吓人。我胆子不大,不敢去自己找冻。
既然不在梦玉那里,那离仲这个时候一般都在离府内的武馆里,即安县是个好地方,他身为县令,经常是无事可做的,他就自己给自己找事情,游山玩水,跟人清谈论道,读书写字,以及在武馆指点那几个娃娃。离仲与那些只会死读书的秀才不一样,他真正是予文予武,做什么都有模有样。
我从以前就迷恋他习武的样子,可惜在即安的这五年,他从不在我面前练武,我没办法,只好塞了银子给打扫武馆后门的下人,然后麻烦小安帮忙,天天趴在墙上偷偷摸摸看他在那里教徒弟,运气好的时候还能看见他舞剑,一招一式都是我看熟悉的,每一个转身每一个眼神都那么,那么让人颤栗。可是到底是不一样了。招式虽然一模一样,以前那种凛然凌厉风卷残云的气势却是没有了。没有内力,再好的武功招式也就剩下了一个空架子。
所以他恨我,这也是应当的。
他本来是金鳞,游龙飞凤般的人物,要一剑光寒动九州,要一朝成名天下知,生来就应该是富贵锦绣团团簇围的,可惜他遇到了我这般的小人,使出无数手段,生生把一条金龙困在了小池塘,把凤凰关进了竹笼,让他只能耗在这个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的小即安里,做一个无所事事的小县令。
达则睥睨朝堂兼济天下,退则笑傲江湖自在快活。这两条路,全都毁了。
早上的空气好,几个娃娃都很有精神,拳脚虽然稚嫩,却很有模样。离仲在一旁看着,指点了几句,就出了院子,左右无人,他随手捡了把剑,在树下立了立,突然挽了个剑花,是那“一树梨花风雨雪”的起手式。
以前我最喜欢这套剑法,因为好看,漫天剑光里开遍了梨花。离仲说这剑法虽然精妙飘灵,到底还是繁琐小气了,上不得战场。这些东西我不懂,只知道贪恋着大饱眼福,眼珠子黏上去,拔都拔不开。那时候他对我总是好说话的,我喜欢看,他就让我看。不像现在,我喜欢什么就没有什么,天天苦哈哈地在那里,没事就进回忆里做美梦。
不过这事呢,都是我自找的,怪不得他。他对我其实也算仁至义尽了,还一天三顿养着,容忍我天天在他眼前晃着,都晃了五年。
我趴在墙头上默默想着,小安选得这个地方真正是好,几株老榕树张开了茂密的树冠,正正有些枝叶贴着墙往上长着,我相当于是躲在树影下,透过枝叶的缝隙偷窥,旁人就算抬头,也只看到那重重叠叠的树枝树叶。所以我放心大胆地一边死命看他,一边在心里胡思乱想,越想越觉得自己罪大恶极,不过这种事情想想就好了,最好放在肚子里烂掉。反正我是不后悔,顶多就是看着他手上那把破铜烂铁,想到他以前拿着宝剑辟易那么耀眼飞扬的样子,会有点可惜罢了。
小安突然拍了我肩膀,拎着我的脖子就往下跳,我正痴迷着,被这变故骇到了,幸而忍着没有喊出来,满脸冷汗看小安。小安摇摇头,随手用小石子打中了枝头上的小雀儿,那小雀儿也吓得厉害,扑扇翅膀就飞起来,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小安拎着我,几个动作,就离开了武馆,转到了一条小道里头,才把我放下。
“他没看到吧?”
我惊魂未定,今天这日子肯定不好,我出门前应该翻翻历书的,也是我自己蠢,一大清早就够倒霉了,还傻得毫无知觉跑来冒险。
见小安摇头,我才松了口气,离仲失去内力之后,听力之类的都没有以前那么厉害,所以我才这么放心大胆在他眼皮底下做小动作。不过今天真是好险,他居然直盯盯往我这个方向看来,也不知道是哪里引起他注意了。
我心里还是怦怦跳,请小安吃了个芝麻烧饼当做谢礼之后,赶紧就溜回去了。
可惜今天是注定了倒霉,我前脚才回,后脚离仲就进门了。
我心虚得厉害,想要挤出个笑来,不过想到他不喜欢看我笑,也就笑不出来了,只好讪讪站在那里,等着他发落。离仲在的时候,小安必然是不在的,此刻屋子里就我们两个,静悄悄的,我忍不住就盯着他发呆起来。离仲的眼睛很好看,漆黑的,平静内敛的湖面下是油然而生的飞扬神采,所以当年那么多应试的举子中,我一眼就看到了他,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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