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十六屋里只点了一盏晦暗的小油灯,豆大的光晕,萤火似的。
他正靠窗坐着,大半张脸沉在灯影下,只微许露出一点端倪来,大概是快歇下了,沈十六并未竖冠,披头散发,眼角与耳垂下各长着一颗朱砂小痣,像针扎的,屋里那仅有的一点灯光都被他收来盛在了那对小痣里,近乎灼眼。
灯下看人,能比平常还要添三分颜色。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怕看惯了,长庚的呼吸依然忍不住一滞,他飞快地眨了一下眼,像是要把那晃眼的朱砂痣眨出眼皮之外,清了清嗓子,抬高声音道:“十六,吃药了。”
少年正在变声,跟这半聋说话有点吃力,好在这一回沈十六听见了,那催人尿下的埙声戛然而止。
沈十六眯细了眼才看清站在门口的长庚:“没大没小的叫谁呢?”
他其实也就比长庚年长个七八岁的光景,还没成家,大概对自己烂泥糊不上墙的本性有些认识,做好了娶不起媳妇孤苦伶仃的准备,好不容易撞上这么个不用他养活的便宜儿子,恨不能牢牢地傍上,没事总要将自己“爹”的身份拿出来强调一番。
长庚没理他,小心翼翼地将药碗端到他面前:“趁热喝,不早了,喝完赶紧躺下。”
沈十六把埙放在一边,接过药碗:“白眼狼,给我当儿子不好吗?白对你那么好了。”
他喝药丝毫不为难,显然已经习惯了,一饮而尽,又接过长庚递给他的漱口水喝了两口,摆手不要了:“今天长阳关那边有集,带了个好玩的给你,过来。”
说完,沈十六弯下腰,在书桌上乱七八糟地摸索起起来,他看不清,鼻尖都快蹭到桌子上了,长庚只好无奈道:“找什么?我来吧。”
接着,他又忍不住抱怨了一句:“我都这么大了,你没事老弄一堆逗小孩的东西给我干什么?”
有那工夫还不如少捣点乱,让我有时间多学点有用的——后面这话在长庚心里转了一圈,临到嘴边时感觉有点伤人,便没说出来。
沈十六作为一个四六不着的浪荡子,自己虚度光阴就算了,还总要拖长庚一起,不是叫他去赶集,就是拽他去骑马,有一次还不知从哪捡了一条“小狗崽”给他养——那回沈先生让他吓得脸都绿了,敢情这瞎子狼狗不分,抱回来的是一条小狼崽。
徐百户常年不在家,又为人木讷,虽然对长庚很好,但并不常与继子交流,算起来,长庚十二三岁的这至关重要的两年,好像都是在沈十六这个不靠谱的义父身边度过的。
从一个毛孩子长成玉树临风的少年人,要有多大的定力才能保证自己不被沈十六带歪?
长庚简直不堪回首。
他天生不是跳脱爱玩的性子,凡事有自己的规划,执行起来也十分严苛,不喜欢别人打扰,时常被沈十六烦得十分恼火。
但恼火通常并不持久,因为沈十六并不只在口头上占他便宜,是真拿他当儿子疼。
有一年长庚生了一场大病,徐百户照例不在家,大夫都说凶险,也是小义父把他抱回家,昼夜不休地守了他三天。
十六每次出门,无论多远多近,也无论干什么去,都必会给长庚带些小玩意小零嘴,长庚不爱小玩意,但不能不爱这份随时记挂着他的心。
总之,长庚每天见着十六,肝火就会异常旺盛,但不见他,又时时牵挂。
长庚有时候也会想,虽然沈十六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文不成武不就,但以后保不齐就有那上当的看上他模样好呢?
小义父将来也总会娶妻生子,那么有了亲生的,还会挂念着他这个认来的吗?
想起这码事,长庚心里就说不出的堵,他在十六桌上找到个一个方盒子,短暂地甩开一脑门胡思乱想,兴趣缺缺地拿给沈十六:“这个?”
沈十六:“给你的,打开看看。”
没准是个弹弓,也没准是包奶酪,反正没正经东西——长庚毫无期待地拆开,顺口数落道:“手头宽裕也要节省些花,再说我又……”
下一刻,他看清了盒里的东西,顿时闭了嘴,眼睛倏地睁大了两圈。
那盒子里居然有个铁腕扣!
所谓“铁腕扣”,其实是军中轻甲的一部分,只在手腕上围一圈,非常方便,因此也经常被单独拆下来使用。铁腕扣大约四寸宽,里面能藏三到四把小刀,刀是用特殊工艺制成的,薄如蝉翼,又叫“袖中丝”。
据说最好的袖中丝被铁腕扣中的机簧打出去的一瞬间,能将几丈以外的发丝一分为二。
长庚惊喜道:“这……你从哪弄来的?”
沈十六:“嘘——别让沈易听见,这可不是玩的,他看见了又要啰嗦——会用吗?”
沈先生本人正在院里浇花,他又不耳背,屋里人说话听得一清二楚,实在拿这个以己度人的半聋没办法。
长庚跟着沈易学过如何拆卸钢甲,熟练地戴上了铁腕扣,这才发现此物的特殊之处。
袖中丝制作不易,民间很少,市面上的铁腕扣多半都是军中流出来的旧货,尺寸当然也是成年男子的尺寸,沈十六带回来的这个却明显要细上一圈,正好合适少年人。
长庚一愣神,沈十六就知道他要问什么,慢悠悠地说道:“我听那卖家说这是残次品,没别的毛病,就是尺寸做小了一点,一直无人问津,这才便宜卖给了我,我也没用,你拿玩去吧,只是小心点,别伤着人。”
长庚难得喜形于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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